四川省电化教育馆关于组织开展教育信息技术研究2018年度国家级和省级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川教馆函〔2018〕24号
各市(州)电教馆:
根据《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2018 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电馆[2018]81号(附件1)和《四川省教育信息技术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川教馆〔2011〕10 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国家级和省级教育信息技术研究 2018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课题申报
(一)申报范围
省内各级各类学校、电教教研机构等均可申报。
(二)课题选题
申报单位可参照《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 2018年度课题指南》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结合自身的研究条件,自拟课题名称进行申报。
(三)申报数量
各市(州)至少申报 5 个省级课题,其中甘孜、阿坝和凉山至少申报 3 个。
(四)申报流程及要求
1.课题单位申报
2018 年 9 月 1 日-9 月 30 日,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教育信息技术科研课题网(http://keti.scedu.com.cn),在线填 写《四川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立项申报表》(附件2)。
(1)高等院校、市州电教教研机构申报课题,在线注册“用户类型”选择“省直属”。
(2)市州直属学校、区县电教教研机构申报课题,在线注册“用户类型”选择“市州直属”。
(3)除以上两类之外的其余申报单位,在线注册“用户类型”选择“区县属”。
2.区(县)、市(州)和省级审核
2018年10月1日-10月30 日,区(县)、市(州)和省级在线完成对课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内容规范性审核。
(五)省级立项评审
2018年11月1日-11月30日,省电教馆组织专家,严格按照《立项评审标准》(附件 3)对申报课题在线评审,形成评审意见和结论。评审结论在四川省教育信息技术科研课题网公示 5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由省电教馆正式公布立项课题名单,印发立项通知书。
(六)评审费缴纳
参照央馆文件精神,每个课题缴纳评审费200 元,由市(州)代收后统一汇款。
汇款时间:2018 年 9 月 1 日-10 月 30 日
户 名:四川省电化教育馆
开户行:工行盐市口支行营业部
账 号:4402928009024904146
汇款时请写明立项评审费和汇款单位名称(高等院校写课题单位名称;其余课题写市州电教馆名称),并报送《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 4)。省电教馆将根据《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上申报单位名称开具发票,票据内容为立项评审费。
二、国家级课题申报
2018 年 5 月20日至7 月 20 日,申报单位登录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平台(http://ktgl.ncet.edu.cn/),按要求申报国家级课题。每市(州)限报 1 项。省电教馆审核通过后,向中央电教馆推荐。
各市州按照《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的要求将国家级课题同省级课题一起汇总上报给省电教馆。
三、课题管理要求
1.各市(州)要认真组织课题申报,加强立项课题管理,积极报送课题工作动态,每年度至少报送 3 篇。课题申报和工作动态报送情况将纳入年度工作考核。
2.申报单位应本着实事求是原则,科学严谨态度,申报课题,严禁抄袭。
3.课题单位要重视和加强课题单位空间建设,注重课题研究过程资料收集。确定专人负责空间管理,上传有关重要研究活动资料,并确保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空间资料完善情况纳入课题中期评估和结题鉴定评审指标。
四、其他
1.附件请在四川省教育信息技术科研课题网和四川省电化教育馆网站(http://www.scdjg.com.cn/)查阅、下载。
2.联系人:郝志宏,电话:028-86712766;严寒,电话:028-86716366
地址:成都市学道街 42 号 307#,邮编:610012
附件:1.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 2018 年度课题申报 工作的通知
2.四川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立项申报表
3.四川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立项评审标准
4.四川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2018年度立项申报汇总表
四川省电化教育馆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