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教馆函〔2015〕14号
各市(州)电教馆:
根据《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电馆〔2015〕100号)(附件1)和《四川省教育信息技术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川教馆〔2011〕1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国家级和省级教育信息技术研究“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立项申报,并组织对2013年度立项的国家级和省级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中期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级和省级课题立项申报
(一)申报范围
有研究条件的各级各类学校、电教教研机构等均可申报。
(二)课题研究方向
参照《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指南》(附件2)
(三)课题申报
1、国家级课题申报
本着自愿原则,2015年7月20日前,课题单位登录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平台(http://ktgl.cetr.com.cn/),按要求申报国家级课题。每市(州)限报1项。省电教馆审核通过后,向中央电教馆推荐。
申报国家级课题的相关材料需同时传至四川省教育信息技术科研课题网(http://keti.scedu.com.cn),流程与申报省级课题一致。
2、省级课题申报
(1)课题单位申报
2015年9月1日-9月30日,课题单位登录四川省教育信息技术科研课题网,在线填写《四川省“十二五”教育信息技术科研课题申请·审批书》(附件3)。
(2)区(县)、市(州)审核
2015年10月1日-10月20日,区(县)、市(州)完成对本地申报课题的在线审核工作。
(3)立项评审
2015年10月21日-11月20日,省电教馆组织专家,严格按照《课题立项评审标准》(附件4)对申报课题进行在线评审,形成评审意见和结论。省电教馆审核通过后,公布立项课题名单,下发立项通知书。
(四)其他
1、每个课题需缴纳评审费200元。请课题单位在2015年9月30日前通过银行汇到以下账户(汇款时请在备注栏填写2015年课题评审费及需开具发票的课题单位名称):
户 名:四川省电化教育馆
开户行:工行盐市口支行转暑袜南街支行
账 号:4402928009024904146
2、市(州)需报送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5)一份。
二、课题中期评估
(一)评估对象
2013年度立项的国家级和省级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
(二)评估内容
1、课题进展情况
主要检查研究方案的执行与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课题研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交流研讨情况。
2、阶段性研究成果
重点检查课题研究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阶段性课题研究报告、相关阶段性物化研究成果,如研究论文、课件、课例、网站及视频资料等)的数量、质量和效果等情况。
3、问题及对策
落实措施,切实解决当前研究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保证研究质量和效果。
(三)评估程序及时间安排
1、课题单位自评
2015年9月1日-9月30日,课题单位登录四川省教育信息技术科研课题网(http://keti.scedu.com.cn/),在线填写中期评估申报表(附件6)。
2、区(县)、市(州)评估
2015年10月1日-10月20日,区(县)、市(州)组织完成对本地课题的中期评估工作,并在线填写评估检查表(附件7)。
3、省级评估
2015年10月21日-11月20日,省电教馆组织完成课题中期评估工作,按照评估检查表,对课题研究进展情况等进行评分,评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不合格的课题,需根据评估意见进行整改(限期两个月),整改仍不合格将撤销立项。
三、其他
1、各地要认真组织课题立项申报和中期评估工作。课题单位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科学严谨的态度,开展课题申报和研究工作,严禁剽窃或抄袭。一经发现,撤销立项,并通报批评。
2、附件请在四川省电化教育馆网站(http://www.scdjg.com.cn/)和四川省教育信息技术科研课题网查阅、下载。
3、联系人:省电教馆袁红、汤平,电话:028-86673203 地址:成都市学道街42号,邮编:610012
附件:
1、《中央电化教育馆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指南》
3:《四川省“十二五”教育信息技术科研课题申请· 审批书》
4:《四川省“十二五”教育信息技术科研课题立项评审标准》
5:《2015年度四川省“十二五”教育信息技术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
6、《四川省“十二五”教育信息技术科研课题中期评估申报表》
7、《四川省“十二五”教育信息技术科研课题中期评估检查表》
四川省电化教育馆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