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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四川省教育信息化与大数据中心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四川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7-24 11:51:20 来源: 四川省教育信息化与大数据中心 访问: 13684

川教数函〔2024〕16号

 

四川省教育信息化与大数据中心(四川省电化教育馆)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四川省教育信息技术

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电教部门、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关于推进数字中国、数字四川战略部署,落实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及2024年全国教育科研工作会议精神,以数字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创新实践研究,服务教育高质量发展和教育强省建设,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我省2024年度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

(一)申报范围

省内各级各类学校、电教教研机构。

(二)课题选题

申报单位可参照《2024年度四川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提出拟研究领域、方向。要紧紧围绕四川教育数字化推进工作中的重点、难点与热点问题选题,具体选题名称可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等进行申报。

(三)申报数量

每个市(州)课题申报原则上不超过20个,每所高校课题申报原则上不超过5个,部委属院校和师范院校申报数量不超过8个。

(四)申报要求

1.申请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

2.选题要注重前瞻性、示范性和引领性,充分考虑课题选题的可行性、价值性和创新性,研究过程须注重原创性和开拓性,研究预期成果要清晰;

3.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在职在岗教师;

4.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项省级课题,成员最多参与2项课题研究,课题研究团队人数不超过7人(含课题负责人);

5.在研究2个及以上省级课题的学校(单位),不得参加此次课题申报;

6.课题负责人和主研人员必须切实承担具体研究工作,未实际承担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或主研人员。

(五)申报流程

1.课题申报

申报时间:9月1日—30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教育信息技术科研课题网(http://keti.scedu.com.cn),在线填写《四川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立项申报表》(附件2)。

(1)高等院校申报课题,在线注册“用户类型”选择“高校”对应选择学校名称。

(2)市(州)电教教研机构申报课题,在线注册“用户类型”选择“省直属”。

(3)市(州)直属学校、县(市、区)电教教研机构申报课题,在线注册“用户类型”选择“市州直属”。

(4)除以上两类之外的其余申报单位,在线注册“用户类型”选择“县区属”。

2.主管单位审核

10月1日—15日,市(州)、县(市、区)、高校管理员在线完成课题申报资格和内容审核并提交至省级;10月16日至30日省级在线完成对课题的申报资格和内容审核。

各市(州)、高校完成审核后,请于10月15日前将《2024年度四川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4)盖章件及可编辑电子档发送至邮箱358594358@qq.com。汇总表中申报立项课题及申报表内容须与系统提交一致,未提交汇总表的课题不纳入立项评审。

(六)省级立项评审

11月1日—30日,由我单位组织专家,严格按照《四川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立项评审标准》(附件3)对申报课题进行在线评审,形成评审意见和结论。评审结论在四川省教育信息技术科研课题网公示5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由我单位正式公布立项课题名单,印发立项通知书。

(七)评审费缴纳

参照往年收费标准,每个课题缴纳评审费200元,由课题单位自行汇款或者市(州)、高校管理员代收后统一汇款(自行汇款后须向管理员提交转账凭证,以便统计到账信息)。

汇款时间:2024年9月1日—10月15日

开户银行∶工行成都滨江支行

账    号∶4402204009100188684

单位名称∶四川省教育信息化与大数据中心(四川省电化

教育馆)

汇款时请注明立项评审费、课题负责人姓名及汇款单位名称,我单位将根据各市(州)、高校上报汇总表中的申报单位名称开具发票,票据内容为立项评审费。

二、课题管理

(一)四川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施行逐级管理。各市(州)电教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有关单位、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开展课题申报,并负责所属地区申报课题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包括对申报课题的审核、网上报送等)。各高校科研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课题申报工作,并负责申报课题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包括对申报课题的审核、网上报送等)。

(二)课题单位要重视和加强课题空间建设,注重课题研究过程资料收集。确定专人负责空间管理,上传重要研究活动资料,并确保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空间资料完善情况纳入课题中期评估和结题鉴定评审指标。

(三)四川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2—3年。按照《四川省教育信息技术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已立项课题按照撤项处理。

1.课题立项后,未按要求组织课题开题,未实际开展研究工作的;

2.课题立项后,中期评估或者结题鉴定与原研究计划时间延迟1年以上,且仍未提出申请的;

3.课题立项后,参加中期评估或者结题鉴定2次仍未通过的。

三、其他事项

(一)相关附件可在四川省教育信息技术科研课题网(http://keti.scedu.com.cn)和四川省教育信息化与大数据中心(四川省电化教育馆)官网(http://www.scedu.net/)查阅、下载。

(二)联系人:省教育信息化与大数据中心 罗海峰、李垚秋,电话:028-86712766;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上南大街49号吉祥大厦607室。

 

附件1.2024年度四川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指南.pdf

附件2.四川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立项申报表.docx

附件3.四川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立项评审标准.docx

附件4.2024年度四川省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docx


 

 

四川省教育信息化与大数据中心

(四川省电化教育馆)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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